作者: 晨宇丰塑胶新材料发表时间:2018-06-12 22:32:01浏览量:4642【小中大】
来自美国玩具协会消息,新的针对电子电气类(E&E)玩具的欧盟有害物质指令2011/65/EU,即RoHS2.0 的两个生效日期正日益临近。修订后的指令将涵盖所有带有电子电气功能的玩具。其中,将于2013 年1 月2 日生效的指令,限制对象为带有一个主要的E&E 部件的玩具;而对于E&E 部件较小或处于次要位置(如带有歌唱功能的毛绒玩具)的玩具,则必须从2019 年7月22 日起符合RoHS2.0 限制。玩具中的电子电气设备被欧盟定义为“依赖于电流或电磁才能正常工作的设备”。而“依赖”在RoHS2.0中的新定义包括需要电流或电磁以完成至少一项预定功能的玩具。此外,RoHS2.0 还引进了CE 标识的标签要求以符合电子电气欧洲标准。
RoHS 指令初于2003 年发布,对特定类型的电子电气设备和玩具中的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或多溴联苯醚的含量进行限制,以防止这些被禁物质被弃置和潜在释放到环境中。上述物质除镉的限值为0.01%以外,其它的限值都为0.1%。而RoHS 2.0 指令,将管控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,其中就包括了具有电气功能的玩具。作为欧盟大的玩具进口国,中国玩具出口正遭受着越来越苛刻的。但是出口企业主要以传统型加工为主,产品附加值低,已饱受原材料涨价、用工不足、劳动力成本提高等压力。即将生效RoHS2.0 指令将限制范围扩展至带有电子电气功能玩具,势必又将带来新一轮原材料更新、检测费用增加等问题,同时玩具出口商对上游原材料企业的依赖程度也将进一步加深,我市玩具出口形势将面临更多窘境。
在此,提醒电动玩具生产企业,首先要深入解读欧盟RoHS 2.0 指令有关玩具部分的标准要求,关注这两个关键的生效时间点,及时对产品做出调整和完善。其次,制定源头可追溯制度,控制原材料采购、生产过程等环节,有能力的企业应自主开发具有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玩具产品,探索外国企业尚未开发的领域,寻找有自身特色的发展空间。后,企业应合理利用现有法规政策和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资源,并借助具有相关资质的方检测机构,确保产品顺利出口,提升企业生产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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